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等规章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18日,台江富民村镇银行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防范银行卡暂停非柜面业务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风险”文件。

(图为:台江富民村镇银行组织学习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文件)
该行首先学习了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收到的三起银行卡暂停非柜面业务引发的投诉案例,及其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对三个案例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示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中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文件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案为鉴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一是要依法履行账户管理义务,切勿因规避风险滥用优势地位随意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调整个人账户线上交易限额等管控措施;二是在合理范围内做好信息披露,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三是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或操作流程的培训,提升员工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意识;四是利用营业网点进行阵地化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此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风险提示的学习,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增强了员工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该行全体人员将更加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断加强制度学习,提升服务质量,让富民村镇银行真正成为台江老百姓信赖的银行。